| 奉土资告字[2011]10号     经奉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西坞亭晖嘉园西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净用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起始楼面地价(元/ m2)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42436 | 商业、住宅 | ≥1.0且≤1.8 | ≤35%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5000 | 1964 | 3000 |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该地块位于西坞街道亭山村南,东侧为亭晖嘉园,南侧为河道及梅园路,西侧为亭山路及河道,北侧为万寿路及河道。(详见红线图)
 
 二、竞买对象为:具有三级以上(含暂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奉化市土地拍卖活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竞买资格的,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证处在2011年7月25日下午3时拍卖会开始前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7月25日下午3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必须在三家以上(含三家),不足三家竞买人时自行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自2011年7月25日下午3时至8月3日下午3时。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5日上午11时(以银行到帐为准),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七、竞买人报名时请随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委托人参加竞买的还须随带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八、上述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要求,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25日上午10时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取出让文件。
 
 九、付款地点、银行帐户、报名地点:
 付款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南山路151号)
 咨询电话: 0574-88589816 0574-88529434
 收款单位: 奉化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 农业银行城北分理处
 帐 号: 39661001040000414
 报名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南山路151号)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25日上午11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黄先生 0574-88589816
 市土地储备中心 叶女士 0574-88581935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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