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土资告字[2011]9号
经奉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原宏基陶瓷厂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用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起始楼面地价(元/ m2) |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67636 |
商服住宅 |
≥1.0且≤2.35 |
≤35% |
30% |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
47000 |
2957 |
9400 |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 地块位于南山路西侧,长汀路南侧,茗山路东侧,大成河北侧,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
二、竞买条件: 为企业或企业股东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
三、奉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为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活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六、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挂牌出让竞买活动开始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竞买条件的,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证处在挂牌出让竞买活动开始前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上午11时(以银行到帐为准)。
九、挂牌起止时间: 2011年7月20日下午3时至2011年8月1日下午3时止,在挂牌出让截止时,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价由价高者为竞得人,现场竞买地点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付款地点、银行帐户、报名地点: 付款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南山路151号) 咨询电话: 0574-88589816 0574-88529434 收款单位: 奉化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 农业银行城北分理处 帐 号: 39661001040000414 报名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南山路151号)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20日上午11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黄先生 0574-88589816 市土地储备中心 叶女士 0574-88581935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7月2日 |